岗位职责:1。普通话标准,良好的中文语言表达基础。 (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优先)2。性格活泼,多才多艺,富有亲和力、爱心、责任心; 3。喜爱小孩,通晓少儿或少年心理,形象气质俱佳; 4。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; 5。授课条理清晰,重点突出,生动活泼,掌控课堂的能力突出。 岗位要求:1、专科及以上学历,表演、导游、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;2、具有2年以上幼教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;3、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,亲和力强;4、熟悉儿童生活习性,了解儿童心理;5、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,普通话标准,口齿伶俐;6、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积极主动、责任心强。